• 热门搜索词:
奥运门票转让应“合法” 高价转票将被刑事拘留
2007年09月05日 09:30燕赵都市报投票数: 顶一下  【

近日,北京某网站上出现了转让奥运门票的信息,一位收到确认函的市民竟然以5倍、8倍甚至更高的价格转让奥运门票,引人关注。


根据2006年3月1日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52条:伪造、变造、倒卖体育比赛入场券或其他有价票证的,将被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。对此,一位奥组委官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公众应依法转让奥运门票。

 

作者: 栗强   编辑: 李静
 
Google提供的广告

>> 发表评论

如果您还不是凤凰会员,欢迎 注册

  • 用户:

    匿名发表

    隐藏IP地址

  • 添加标签:

    (*添加多个标签用逗号隔开)

  • * 您要为您所发言论的后果负责,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。
  • * 以上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,不代表凤凰网观点。
热点排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