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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总局“一刀切”:城运会冠军奖金不能超3万
2007年10月26日 10:36新华网投票数: 顶一下  【

新华网武汉10月25日电(记者史春东、沈翀)面对各城市不同的奖励办法与标准,国家体育总局“一刀切”,对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冠军奖金做出上限规定:不超过3万元。

25日上午,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副司长郭建军在此间解释说,城运会的宗旨是选拔青少年苗子,培养青少年后备人材,重在打基础、练基本功,拿金牌不 是目标。总局对这个问题,很看重,今年上半年,就城运会的奖励问题向各地提出了不重奖要求,冠军的奖励标准不超过亚运会的标准,金额上限为3万元。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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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史春东、沈翀   编辑: 罗孔富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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